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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臺北市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 實錄編印暨製作電子書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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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臺北市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 實錄編印暨製作電子書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
機關代碼 | 3.49.3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1/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1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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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為與本採購案履約相關行業:營業項目需符合印刷相關行業或資料處理服務相關行業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營業項目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資格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委託代理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 ■另需檢附招標文件表格 (1)廠商資格審查表 (2)勞務標單 (3)切結書(於投標須知第18頁) (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